2007年,印度欽奈專利局受理的大部分專利申請來自于從事基礎藥物研究的制藥企業。該跡象表明印度整個制藥部門,無論是接受國外企業的委托研究,還是國內研究團體本身均越來越多地投入到新化學實體(NCE)的研發中。
2005年,印度通過采取關鍵措施,在全球藥品專利發展新前景中鞏固了自身地位。印度對專利法完成適應TRIPS要求的修改,正式承認藥品專利。業內專家認為對藥品實施專利保護將推動藥品研發工作。與西方十多億美元的研發費用相比,印度制藥企業自主研發藥品的成本僅數百萬美元,這將改變藥品研發的模式。
印度對專利法完成適應TRIPS的修改后,有許多關于印度制藥產業如何發展的猜測。2005年之前,印度專利政策側重于制造業和工藝創新,允許仿制藥品,而不注重對NCE研發的投入。新法規出臺后,對藥品授予專利權似乎要經歷一個轉變,并且研發費用也將大幅上升。目前,印度許多主導企業已提高研發力度,以適應藥品專利制度。印度制藥企業已開始積極對新化學實體和新產品追加投資,以順利應對市場現有專利藥品的挑戰。
藥品專利數量的大幅增加說明,適應TRIPS的印度專利制度實際上已使印度的發明人更具創新精神。TRIPS體制迫使印度制藥部門加大研發,這反過來也使印度制藥企業的競爭能力得到增強,制藥產業得以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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