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6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嬰幼兒輔助食品開展了國家專項監督抽檢,共抽檢40家生產企業的80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樣品13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樣品6批次;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樣品7批次。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樣品6批次,涉及5家企業,分別為:漢臣氏(沈陽)兒童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食品,分別為原味配方米粉(1階段)檢出維生素D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DHA益生元+AD高鈣配方米粉(1階段)檢出維生素D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維生素A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南昌市文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營養蒸米粉蛋黃雙歧因子復合益生元(2)1批次,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江西銘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米營養米粉(DHA鈣鐵鋅多維配方)1批次,檢出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福建亞氏力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米營養米粉(淮山薏米)(2段)1批次,檢出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福建文鑫蓮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蓮子奶米粉(2段)1批次,檢出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二、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的樣品7批次,涉及3家企業,分別為:山西沁州黃小米集團谷之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嬰幼兒營養小米米粉(+牛肉蔬菜)(2)、嬰幼兒營養小米米粉(鈣鐵鋅)(1)、嬰幼兒營養小米米粉(DHA+ARA)(1)3批次,檢出鈉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江西綠欣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裝淮山嬰幼兒營養米粉、金裝鐵鋅鈣嬰幼兒營養米粉2批次,檢出鈉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培芝食品無錫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米營養米粉、初輔營養米粉2批次,檢出脂肪不符合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
三、對上述檢出不合格樣品的生產企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均在第一時間分別通知山西、遼寧、江蘇、福建、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責令生產企業及時采取停止銷售、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徹查問題原因,全面整改,并對相關企業依法進行調查處理。請有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整改情況于2015年9月15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
上一篇:健康不健康 看看腸道菌群就知道
下一篇:心臟疾病與微生物:牛排越大,風險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