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甘肅省食藥監局發出通知,將在全省范圍內試行專柜銷售轉基因食品。
通知要求,從2014年3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食品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設置專門的柜臺或貨架擺放、銷售轉基因食品,并在轉基因食品銷售柜臺或貨架處顯著位置設置提示牌,提示牌內容為"轉基因食品專柜(專區)",統一采用"綠底+白字(黑體)"式樣,大小可根據設立的區域空間而定。不得將轉基因食品與非轉基因食品混放銷售。
通知還要求,根據食品標識管理等有關規定,轉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轉基因原料的食品,應當在其標識上標注中文說明,且標識應當清晰醒目,標識的背景與字體應當采用對比色,以便于消費者辨認、識讀。
甘肅省食藥監局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督促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落實主體責任。對未按要求設置轉基因食品專柜(專區)的,要主動規范引導,監督整改落實;對索證索票不全、臺帳記錄不清、標識標簽不規范的要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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