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俄羅斯對進口食用魚和海產品及其加工制品實施新的衛生檢疫要求,俄方要求進口俄羅斯的活魚、冷凍魚、海產品和經過熱加工制作的海產品成品,必須是生產和來源于有出口國獸醫局許可證、允許提供出口產品、其產品經確認適于人類食用、并在獸醫局長期監督下的企業。
該要求指出:魚和海產品必須來源于加工企業(包括捕魚加工基地)所在的行政區最近3年內無非洲豬瘟和最近12個月內無口蹄疫。捕到的海魚和淡水魚以及海產品,應由出口國獸醫局采用出口國現行的方法檢疫蠕蟲、腸蟲、細菌性和病毒性感染。來源于養殖基地的魚和海產品不得飼喂含采用遺傳工程學加工原料制成的飼料,或其他遺傳變型源性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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