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小腸結腸炎耶爾森氏菌的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食品中小腸結腸炎耶爾森氏菌的檢驗。
2 引用標準
GB 4789.28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染色法、培養基和試劑
3 設備和材料
3.1 溫箱:包括 4±1℃,26±1℃,36±1℃三種。
3.2 樣品均質器。
3.3 無菌平皿。
3.4 滅菌吸管:包括 1 mL,5 mL 及 10 mL 三種,帶橡膠乳頭的吸管數只。
3.5 pH 試紙:pH 范圍為 6.0~8.0。
3.6 顯微鏡。
3.7 三角瓶。
3.8 玻片染色缸。
4 培養基和試劑
4.1 改良磷酸鹽緩沖液 PSB:按 GB 4789.28 中 4.46 規定。
4.2 CIN-I 培養基:按 GB 4789.28 中 4.47 規定。
4.3 改良 Y 培養基:按 GB 4789.28 中 4.48 規定。
4.4 改良克氏雙糖:按 GB 4789.28 中 4.49 規定。
4.5 山梨醇、鼠李糖、蔗糖、甘露醇等發酵管:按 GB 4789.28 中 3.2 規定。
4.6 鳥氨酸脫羧酶肉湯:按 GB 4789.28 中 3.12 規定。
4.7 半固體瓊脂:按 GB 4789.28 中 4.30 規定。
4.8 V-P 試劑:按 GB 4789.28 中 3.4 規定。
4.9 無菌礦物油。
4.10 堿處理液:0.5%氯化物-0.5%氫氧化鉀混合液。
4.11 尿素培養基:按 GB 4789.28 中 4.38 規定。
5 檢驗程序
小腸結腸炎耶爾森氏菌檢驗程序如下:
6 操作步驟
6.1 樣品的采集和處理:與沙門氏菌食物中毒的采集和處理相同。
6. 2 增菌培養: 將食物樣品與改良的磷酸鹽緩沖液增菌液以 1: 10 的比例混合,
置 4℃冰箱進行冷增菌。
6.3 堿處理:將肉及其制品的冷增菌液0.5 mL 與堿處理液 4.5 mL混合15 s。
6.4 分離培養:將冷增菌液和堿處理的冷增菌液分別接種CIN-I和改良 Y 培養
基,于 26℃48 h 培養后,在 CIN-I 上挑取紅色牛眼狀菌落,在改良 Y 上挑取無
色透明、不粘稠的菌落,進行進一步的鑒定。
6.5 改良克氏雙糖試驗:將上述可疑菌落接種改良可氏雙糖管,于 26℃24 h
培養,將斜面和底部皆變黃者做進一步生化鑒定。
6.6 尿素酶試驗和動力觀察:將改良克氏雙糖上的可疑培養物接種到尿素培養
基上,注意接種量要大,挑取一接種環,振搖幾秒鐘,放置于 26℃2~4 h,然
后將陽性者接種兩管半固體,分別放置 26℃和37℃孵箱,培養24 h 檢查,如在
26℃有動力者可進行鏡檢和進一步的生化試驗。
6.7 染色鏡檢:將上述可疑菌落做涂片染色,進行顯微鏡觀察,呈革蘭氏陰性
球桿菌,有時呈橢圓或桿狀,大小為 0.8~3.0 um×0.8 um 者。
6.8 生化特性:將上述可疑的菌落做進一步的生化試驗。所有的生化反應皆在
26℃培養。本菌的主要生化特性以及與其他菌的區別見下表。
6.9 血清型鑒定:除進行生化鑒定外,亦可做血清型鑒定。目前國內可生產
27 種 O 型血清因子,供各地使用。具體操作方法與沙門氏菌 O 因子血清分型相
同。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衛生部衛生監督司提出。
本標準由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淑穎、周桂蓮。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
上一篇:沙門氏菌檢驗
下一篇:志賀氏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