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鑒定
(1)初步鑒定:原則是:①確定腸桿菌科的細菌,應采用葡萄糖氧化-發酵試驗及氧化酶試驗與弧菌科和非發酵菌加以鑒別;②腸桿菌科細菌的分群,多采用苯丙氨酸脫氨酶和葡萄糖酸鹽試驗,將腸桿菌科的細菌分為苯丙氨酸脫氨酶陽性、葡萄糖酸鹽利用試驗陽性和兩者均為陰性反應三個類群;③選擇生化反應進行屬種鑒別。
(2)最后鑒定:腸桿菌科各屬細菌的最后鑒定是根據生化反應的結果定屬、種,或再用診斷血清做凝集反應才能作出最后判斷。
上一篇:腸桿菌科的生物學特性
下一篇:鼻咽部標本細菌學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