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體微生物的凈化作用,也即水體自凈作用,是指水體中的微生物氧化分解(包括需氧分解和厭氧分解)有機污染物而使水質得到凈化的過程。需氧微生物可將有機污染物氧化分解成簡單、穩定的無機物如二氧化碳、水、硝酸鹽和磷酸鹽等,同時消耗一定量的溶解氧。耗去的溶解氧可通過水體表面的空氣擴散和水生植物的產氧型光合作用得以復氧。耗氧和復氧是同時進行的。溶解氧的動態變化反映了水體中有機污染物凈化的進程,因而可作為水體自凈的標志。溶解氧的動態變化常用氧垂曲線表示。 如圖 11-1 所示, A 為有機物分解的耗氧曲線, B 為水體復氧曲線, C 為氧垂曲線,最低點 Cp 為最大缺氧點。若 Cp ?點的溶解氧含量大于有關規定的指標值,說明從溶解氧的角度看,污水的排放沒有超過水體的自凈能力。若排入有機物過多,超過水體的自凈能力,則 Cp ??點的溶解氧含量就會低于有關規定的下限值,甚至在排放點下游出現無氧區,使氧垂曲線中斷,水體失去自凈能力。在無氧條件下,有機污染物可被厭氧微生物分解,產生硫化氫、甲烷等,使水質惡化變黑發臭。
?水體中的生物群也可反映水體自凈過程。水體被污染時,由于增加了大量營養物質,可導致耐污性微生物,特別是異養型細菌的大量增殖;對污染敏感的蜉蝣稚蟲、鯖魚、硅藻等則會消失。經過一段時間凈化后,以吞食細菌為主的原生動物可在水體中發展。以無機營養物為食的藻類,如某些藍、綠藻,則只有在污染物被徹底降解,并釋放出足量氮、磷后,才能大量增殖,并占優勢、通過上述作用,水質恢復潔凈,水中的生物群落結構也隨之恢復正常。
??根據不同水體的自凈規律,充分利用水體的自凈能力,在保證水體不受污染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產布局,減輕有機污染物人工處理的負擔,以最經濟的方法控制污染。
上一篇:污染物毒性的微生物檢測
下一篇:污染環境的微生物修復